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4.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8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5.专业要求: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引进待遇:
1.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2.根据《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1)分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2)以项目形式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不低于2年的租房补贴。
(4)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5)“一人一议”解决博士配偶工作。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参照副教授津贴一档标准享受校内津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教学科研支持:
(1)为每位博士配备“教学和科研提升导师”,规划职业发展路径,一对一提供指导。
(2)支持赴高校行业院所访学、课程进修、实践能力锻炼、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培训,促进能力提升、拓展合作交流渠道。
(3)学校全力帮助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入职后青年博士可优先申报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4)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省级社会科学基金)。
6.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职报到后,按兰州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