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岗位简介:
1.组建学科研究团队,组织科研项目及奖励申报,培养青年教师
2.参与硕士博士学位点及科研平台建设
3.组织举办高级别论坛或学术会议,开展对外交流
专业要求:
1.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艺术学(1301)、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设计学(1403)
其他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且排名第一,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