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层次:
1.第一层次国内外顶尖人才: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2.第二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3.第三层次省部级领军人才: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4.第四层次省域拔尖人才: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5.第五层次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优秀博士放宽至40岁;毕业学科须与我校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具体引进学科见附件)。博士毕业于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一流大学,优先引进。
引进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
引进待遇:
1.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1)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常委会“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2)第五层次青年博士,享受安家费30-80万元(税前),6个月试用期满,一次性发放10-60万(税前),首聘期获批国家级项目,追加安家费20万(税前);享受科研启动费25-40万元,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学科建设需求,经项目申报评审后(立项科研启动费5-20万),立项执行,首聘期获批国家级项目,追加科研启动费20万。
(3)特别优秀且属于我校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实行“一事一议”协商引进待遇。
2.薪资待遇:
(1)第一层次至第三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2)第四层次和第五层次,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每年薪资约15-50万(税前,含校内绩效工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享受博士绩效2000元/月,首次执行期3年,首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执行,之后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聘期博士绩效发放的依据。
3.省市待遇:
在我校引进政策的基础上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及大同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以当年山西省、大同市人才政策为准)。
(1)山西省待遇:符合山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引进人才,学校可协助申请相关待遇,含生活补助10万元(博士后20万),科研经费5万元(博士后10万)。
(2)大同市待遇:符合大同市“双十六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学校协助申请相关待遇,包括子女入学、凤凰英才卡、生活补贴、学费补贴、租房、购房补贴等。
(3)其他待遇:
①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一事一议”解决其他相关待遇。
②特别优秀且属于我校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解决配偶工作;协助为子女入学提供优质资源;按照学校公租房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房源情况,提供过渡性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