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或知名度,能领导和组织本学科团队并产生较大学术影响。
3.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经学校评估前期科研教学成果达到学校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5.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基本待遇:根据引进对象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毕业院校、学术成果及配偶安置需求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引进费。符合学校“厚生人才工程”认定层次,获聘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可获得相应人才奖励津贴。
2.住房安排:学校提供过渡房36个月。如不需要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给予36个月租金补贴。
3.配偶安置: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商调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可提供相应工作岗位。
4.进岗进编: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学校编制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考核结果,按程序优先办理进岗进编手续。
5.完成工作任务的教授且博士学位者享受博士、正高级人才津贴。
6.薪酬与其他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政策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