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具有良好学术品德,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6个月内,尚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可用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代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学术水平与所在学科相符,科研成果达到学校和流动站规定的入站标准。
5.非首次入站的博士后人员,前期出站考核应为合格等次以上。
6.全职在站工作。
7.进展要求: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与所在学科相符。
8.出战要求:发表1篇A+或者2篇A期刊论文。
9.法学专业方向。
薪酬待遇:
1.薪酬标准:25万元。
2.科研启动费:4万元。
3.考核津贴:中期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1万元津贴;出战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一万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