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3.研究方向为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或机器学习。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
5.具备企业研发经验者优先。
引进待遇:
1.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2.引进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若符合惠州市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政策的可按惠州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