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一般应具有省级C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和水平。具备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深厚的学术造诣,能够引领学科发展,有突出的团队建设和组织能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有广泛认可的重要成就和较大影响的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
2.第二层次领航人才
一般应具有省级D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和水平,并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省级卓越人才。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具有标杆作用的专家人才,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广泛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具有深厚科学素养,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团队组织领导能力,在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系统性、创造性成就贡献,或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创造性成就贡献的科技人才。
3.第三层次杰出人才
一般应具有省级E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和水平,并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省级高端人才。水平突出,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广泛影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具有带领本学科领先国内同类先进水平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本行业领域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国内外知名企业访学或挂职经历或相当于教授的具有公认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的专家人才。具有主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能力和水平及在教学科研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知名人才。
4.第四层次拔尖人才
创新能力突出,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取得高水平成果,学术水平居同龄人中拔尖水平,在相关领域崭露头角,具备成为杰出人才潜质的拔尖人才。
5.第五层次学术骨干
创新能力突出,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学术人才;具有优秀教育教学潜能,在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区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6.第六层次青年创新人才
具有良好学术研究基础,对未来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学术发展前景,对教学工作、高校管理有重要创新思路,符合用人单位设定的引进条件,具备完成相应岗位的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博士人才。
福利待遇:
1.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一事一议,支持力度不低于自治区有关政策。
2.第二层次领航人才
一事一议,支持力度不低于自治区有关政策,基本津贴10万元/年,业绩津贴20万元/年。
3.第三层次杰出人才
安居补贴10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基本津贴5万元/年,业绩津贴10万元/年。
4.第四层次拔尖人才
安居补贴6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基本津贴4万元/年,业绩津贴6万元/年。
5.第五层次学术骨干
安居补贴4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7万元,基本津贴3万元/年,业绩津贴3万元/年。
6.第六层次青年创新人才
安居补贴38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
7.其他待遇:
(1)学校引进博士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到校工作三年内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
(2)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
(3)配偶工作。根据人岗适配原则,结合配偶的履历背景及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学校将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4)子女就学。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协助解决子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问题。
(5)地方政府人才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贺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若成功入选广西杰出人才、八桂学者、八桂青年拔尖人才、青苗计划等人才项目,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专业要求: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