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5月28日);
4.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不符合招引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受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5月28日);
(6)编制在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相关政策待遇:
1.报考岗位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按南充市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执行。
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土木水利085900、土木工程081400、085901、市政工程081403、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5;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