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认同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岗位条件:
1.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课题研究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急诊急救相关研究课题,医院及医学院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录用待遇:
1.录用后符合事业编制聘用条件的,可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给予院前急救医学人才引进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