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一般应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统招生源(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和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应届非北京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均须符合北京市就业落户政策要求。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应接受“一院三址”调配使用。
7.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研究生:艺术学1301、音乐1352,本科: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音乐教育130212T(均为女高音、女中音美声方向);
3.具有德语、意大利语和法语的语言拼读能力,扎实的音乐基础及视唱练耳能力,良好的音乐修养;
4.优秀的职业精神,认真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及时间观念;
5.热爱歌剧表演工作,踏实,勤奋,学习能力强;
6.社会人员应具有歌剧演唱及表演相关工作经验;
7.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就业落户政策要求。
主要工作地点:国家大剧院(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