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要求:
1.学科带头人
(1)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突出的研发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带领团队开展有组织科研的能力。
(2)全职引进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非全职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优秀博士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求的博士,能够胜任本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具体专业不限。采取全职引进方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为6年。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引进待遇:
1.学科带头人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2.优秀博士
博士引进岗位分为科研教学岗、教学科研岗、专职辅导员(组织员)岗及管理岗,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详细标准依照《长治医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应届博士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
6.招聘专业要求: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技术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