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获得博士学位后尚未分配工作单位。
3.取得博士学位未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研究方向及专业符合催化剂公司要求。
研究方向:
1.催化剂成型、浸渍、热处理、晶体生长理论及技术开发,电催化剂技术开发。
专业要求:
1.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催化剂生产制备技术有关学科。
相关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标准参照公司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科研奖励组成(年薪20-30万元)。
2.公司按照博士后工作站属地相关政策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并享受与公司在职职工相同的福利、健康查体、休假疗养补贴等待遇。
3.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4.公司给予充足科研经费支持,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博士后工作站政策保障。在站期间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国(境)外交流等项目。
5.进入催化剂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北京站的,协助解决北京市落户及其他北京市博士后优待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