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已取得生物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获得重要的研究成果或奖励,以及具有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品学兼优,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4.按照全国博管办规定不招收“三类人员”(在职、超龄、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进站。
待遇:
1.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标准由公司面试后双方商定;科研经费在开题报告进行预算,不设经费比例限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期考核、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者在站期间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公司可根据相关制度,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国家、省、市等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评选,获得支持的,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公司推荐,可参与职称评审。
6.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3年,出站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根据双方意愿选择留在公司任职或离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