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4.参加过高水平研究项目,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
5.其他有助于开展科研工作的条件。
聘期待遇:
1.年薪不低于28万元(税前),对于部分入选特别资助计划者,年薪不低于34万元(税前)。
2.聘期内参照学校在编在岗职工,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公费医疗、社保及其他福利。
3.可申请入住博士后公寓,对未能入住者,给予租房补贴。
4.在站博士后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或评审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5.博士后表现优秀者,可竞聘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