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科研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作为我院“首席科学家”“特聘研究员”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化学、能源材料、物理、化学、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2.研究方向:主要从事锂电池循环再利用研究、低温锂电池技术研究、电子人工皮肤、纳米纤维等特种材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