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专业要求: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翻译、国际中文教育、区域与国别研究、国际传播。
博士分类:
1.A类博士:32周岁及以下,国内高校或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200名以内的国(境)外高校。
2.B类博士:35周岁及以下,国内高校或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400名以内的国(境)外高校。
3.C类博士:35-40周岁。
引进待遇:
1.博士津贴分三年兑现:
(1)A类博士:50万元。
(2)B类博士:20万元。
(3)C类博士:面议。
2.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1)A类博士:自然科学: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2)B类博士: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
(3)C类博士: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
3.人才奖励绩效:2000元/月。
4.高套待遇: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校内高套一级待遇。
5.洛阳市待遇:住房补贴10万或1200元/月租房补贴;2000元/月生活补贴,补贴期2年(以洛阳市当年政策为准)。
6.家属安置:A类博士、B类博士中的紧缺专业博士或入职时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经个人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可协商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C类博士不安置家属。
7.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学校提供一年期过渡房;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提供90-140㎡人才公寓房源一套。
8.服务期:A、B类博士服务期8年,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12年;C类博士服务期4年。
9.出站博士后来校工作兑现相关博士待遇后,可根据河南省和洛阳市有关政策,学校积极协助申报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
10.A、B类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引进津贴根据认定情况可上浮1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以下学科专业认定为紧缺(共9个):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学、思想政治教育。
11.B类博士正式入职后3年内以学校作为第一单位,主持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且经费到账50万元及以上,按照A类博士补齐待遇差额部分。
12.C类博士入职4年内主持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教科研项目(单个项目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且在SCI、EI或本学科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入职4年内引进横向经费累计200万元及以上,经学校研究可以续聘。符合C类博士条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聘至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