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6.具有结构动力学、轨道交通系统动力学、振动噪声控制、损伤识别及基础设施智能运维等专业学习背景。
聘期待遇:
1.学校博士后合同期限为2年或3年;综合年薪33万元以上。
2.优秀博士后可以享受富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优厚待遇;
3.独享学校博士后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职业发展通道畅通。
4.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6万元的生活补助。
5.学校提供15万元以上的综合年薪;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荔新奖励计划”,学校另外提供奖励性薪资4.8万元。
6.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独立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8.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9.博士后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
10.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6万元生活补助。
11.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岗位职责:
1.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项目,独立进行相应课题的科学研究。
2.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3.在站期间,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2篇科学院JCR2区文章,或1篇科学院JCR1区文章。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研究方向:
1.轨道交通大系统动力学
2.轨道交通车致振动与噪声控制
3.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智能运维
合作导师:
陈湘生,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隧道与地下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殊岩土工程、建井工程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院长、深圳大学未来地下城市研究院院长;矿山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极端环境岩土和隧道工程智能建养全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滨海城市韧性基础设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院院长。1982年1月获淮南矿院矿井建设工学学士,2000年1月获清华大学岩土工程工学博士学位(在职,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先后访学于Technischen Universität Berlin(特殊隧道工程)、Ruhr-Universität Bochum(深部冻土力学、超重力模拟实验技术)和University of Cambridge(极地工程、超重力模拟实验技术)。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所长和总院副总工程师,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和一级学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2项和一等奖9项、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大奖、詹天佑工程大奖4项;出版专著9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