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4.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达到我校青年英才、拔尖人才、杰出人才等人才业绩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专业要求:
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土地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