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且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一般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端人才、高级工程类技术人才一般应在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专业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等相关专业。
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