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中医学院教师岗: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温病教研室,金匮教研室,方剂教研室。
专业要求: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心身健康。
3.热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5.教师和研究人员是学校招录的重点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要求硕士及以上,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加大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双一流”等重点院校人员的招聘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学缘结构。
6.新进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学科、学院发展特别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视应聘者具体条件,另协议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