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要求:
1.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钢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技术、音乐教育
引进条件:
1.优秀青年博士(F类)
(1)F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毕业院校为世界高校综合排名前100强的海内外应届优秀博士或博士后,排名参照以下最新排名之一:QS、USNews、TIMES、ARWU。
• 具备较高创新能力,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有望成长为青年领军人才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
(2)F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人文社科类人才发表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论文2篇,或一级期刊论文1篇或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1部;读博期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可视同第一作者论文。自然科学类人才发表在一级期刊、SCI三区以上(生物、化学、材料、环境、物理和基础医学学科需为SCI二区以上)论文2篇,或SCI一区期刊、TOP期刊论文1篇。应聘人才可以申请提供1-2篇/部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内外专家鉴定,达到该类别人才水平者。
• 博士毕业于或博士后在国外一流大学、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者优先。
(3)F3:此类人才是指学校师资缺口大、国内博士点少、人才需求旺盛且引进难度大的紧缺学科博士。紧缺学科目录详见每年师资配置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急需博士单列。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人文社科类人才以第一作者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读博期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可视同第一作者论文;自然科学类人才发表一级期刊、SCI期刊论文2篇。
•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备注:
1.上述业绩要求中,论文、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若不作特别说明,均要求应聘人才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时间段为近五年以内。
2.因学科建设急需或人才有特殊业绩的人才,经学院申请、学校认定,可按相应类别聘任,首聘期内目标任务根据实际进行约定。
直聘申报副教授业绩
1.海内外应届优秀博士,年龄一般在 33 周岁以下,近五年业绩符合以下条件:
理工农医类以第一完成人在一级期刊、SCI 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其中 SCI 一区或二区 top 期刊论文不少于2 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完成人在一级期刊及以上或一级出版社及以上发表本专业论著 3 篇(部),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 1篇。
2.其他优秀博士,近五年符合以下业绩:
理工农医类以第一完成人在一级期刊、SCI 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3 篇,其中 SCI 一区或二区 top 期刊论文不少于 2 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二等奖及以上 1 项(排名第 1)。人文社科类以第一完成人在一级期刊及以上或一级出版社及以上发表本专业论著 3 篇(部),或权威期刊和一级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各 1 篇,其中至多 1 篇一级期刊论文可用一级出版社专著替代;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二等奖及以上 1 项(排名第 1)。
海外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优秀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及以下,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有 3 年及以上连续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近五年理工农医类以第一完成人在 SCI 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5 篇,其中 SCI 一区或二区 top 期刊论文不少于 3 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完成人在 SSCI、A&HCI 和一级期刊发表论文 3 篇,其中 SSCI 二区、A&HCI 收录论文不少于 2 篇。
3.经学校认定,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引进待遇:
符合应聘条件的各类人才,经考核并同意录用后,享受相应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浙北英才”津贴等待遇,具体待遇对照文件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