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4.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5.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图书档案学类专业。
聘用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3.可按政策申请入住学校周转过渡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