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材料与化工、纺织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智能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等。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人才政策:
1.安家费:
(1)待遇标准:A类博士:30万元;B类博士:20万元。
(2)拨付方式::根据引进博士的意愿,一次或者不超过8次拨付。
2.科研启动费:
(1)支持标准:A类博士:20万元;B类博士:10万元。
(2)支持方式: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
3.博士奖励绩效:学校按博士入职时认定的职级兑现工资待遇、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享受为期5年的博士奖励绩效,标准为3000元/月。
4.子女上学:博士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在河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上学的待遇。
5.直聘为硕导:博士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条件标准要求的,直接受聘为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