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在龙头企业或机构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具有丰富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学历学位,副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6档
(1)在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作5年以上,并在该企业一直从事企业主导产品的研发工作;
(2)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项以上;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7档
(1)在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作5年以上,并在该企业一直从事企业主导产品的研发工作;
(2)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8档
(1)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在该企业一直从事企业主导产品的研发工作;
(2)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以上;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