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届毕业生需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11.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薪酬待遇:
1.按照学校引才办法相关条件享受购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引进人才待遇。
2.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方向:
1.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