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符合我校各流动站的招收条件。
政策支持:
1.薪酬待遇:综合年薪18W以上。
2.科研与生活支持:
(1)科研资助经费:
①统招博士后(含外籍):每年1万元,支持2年。
②卓优博士后:人文社科:3万元/年;自然科学:5万元/年(至多支持3年)。
(2)租房补贴:
①统招博士后(含外籍):每月800元(至多24个月),需符合不租住公寓且无房产条件。
②卓优博士后:可选择青年教师公寓或每月1500元补贴(至多36个月)。
(3)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学校为中国籍博士后按在职教师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地方政策:全职博士后:每月5000元(最长24个月),限部分流动站。
4.条件保障:
(1)科研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1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4个,部委级平台64个(自然科学类47个),省级平台200余个。
(2)教育资源:提供一贯制优质附属学校(幼儿园至中学),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规范化小学及全国百强初中。
(3)住宿保障:
①济南校区:洪家楼、千佛山两处博士后公寓。
②青岛、威海校区:提供教师公寓或高层次人才公寓。
发展路径:
1.支持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基金或博士后专项:
(1)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依托山东大学申报国家人才项目。
(2)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
(1)国资计划A档(博新):入选者直接认定学校卓优博士后支持计划。
(2)国资计划BC档:B档入选者直接认定学校特别资助类博士后,C档入选者直接认定学校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3)香江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3.92万元港币。
(4)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2万元澳门币。
(5)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30万元+德方每月1500欧元。
(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8)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不少于30万综合年薪+充足科研经费(在站期间,自然科学领域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少于10万)。
(9)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等10万,二等5万,三等3万。
3.选拔优秀者进入教师或人才队伍:
(1)卓优博士后资助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预聘制教学科研岗位,首次聘用岗位不受进人指标及高级职称指标限制,也可直接参加长聘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参加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选拔。
(2)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应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青年人才项目的遴选。
(3)重点资助类和项目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可根据各单位需求参加相关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