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校急需,近5年在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者实践类课程专业人员取得相应行业的业绩成果。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校急需,近5年在学科领域内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或者实践类课程专业人员取得相应行业的业绩成果。学术潜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3.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校或二级单位急需,近5年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薪酬待遇:
1.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1)符合政策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2)按业绩成果等条件享受安家费50-100万元(税前)。
(3)按业绩成果等条件享受科研启动费20-50万元(税前)。
(4)按规定享受科研、教研奖励及年终绩效奖励等。
(5)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供过渡房,如未租住学校过渡房,则在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按4000元/月的标准享受租房补贴,享受年限不超过4年。
(6)子女可按规定申请入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1)符合政策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2)按业绩成果等条件享受安家费30-50万元(税前)。
(3)按业绩成果等条件享受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税前)。
(4)按规定享受科研、教研奖励及年终绩效奖励等。
(5)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供过渡房,如未租住学校过渡房,则在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按3000元/月的标准享受租房补贴,享受年限不超过4年。
(6)子女可按规定申请入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3.博士:
(1)以学校员额制编制聘用,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同职级人员执行。学校每年开展转事业编制工作,择优遴选员额制人员转为事业编制。
(2)按业绩成果等条件享受科研启动费5-10万元(税前)。
(3)按规定享受科研、教研奖励及年终绩效奖励等。
(4)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供过渡房,如未租住学校过渡房,则在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按2000元/月的标准享受租。
(5)房补贴,享受年限不超过4年。
(6)子女可按规定申请入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幼儿园、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