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担当立德树人责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3.年龄要求: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科艺术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不超过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书法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国防军工重大项目主持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薪酬待遇:
1.政府支持:
(1)西安硕博人才奖: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的应届硕博研究生,在西安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
(2)人才安居保障:应届博士可优先申请入住90m2的市级高端人才公寓,3年内租金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50%确定。
2.学校待遇:
(1)年薪制,聘期考核优秀者转为事业编。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租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
(3)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4)子女享受附中、附小就读资格。
(5)事业编制,根据聘任岗位进行岗位考核。
(6)根据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工资标准。
(7)岗位制,聘期考核优秀者转为事业编。
(8)根据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