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青藏高原建功立业,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者或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相关行业背景、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专业要求: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方向、财务管理方向、审计学方向、旅游管理方向、企业管理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根据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经学校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