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4.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所需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4)报名人员不得申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6.优先录用贫困家庭毕业生,对贫困人口家庭的医学专业毕业生,根据本单位招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招聘要求:
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较强的医教研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
3.专业为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耳鼻咽喉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方向)、肿瘤学(肿瘤内科方向)。
有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给予办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入编手续,享受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2.最终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