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业务能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进展,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或具有本专业独特的学术观点、或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形成独特的临床诊疗技术或方法方案,同时上述观点或技术、方法方案经临床验证实用、安全、有效。具备引领专科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能把握学科前沿动态,领导制定专科建设计划。
3.专业影响力、学术地位:国家级相关专业学术组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委员职务(常务理事)或省级相关专业学术组织副主任委员、副会长及以上职务。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原所在科室近五年为国家级医学类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以文件批复为准)优先考虑。
4.国家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省名中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