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3)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学历条件:具有国内医学专业博士学历学位,或在国外取得医学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条件: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放宽至55周岁。
招聘要求:
1.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或省部级科研平台、博士后流动站等负责人。
2.科研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近三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
3.近三年发表高水平论著:以主要第一作者或主要通讯作者在SCI1区期刊发表论著1篇以上;或在2区期刊上发表论著2篇以上。(SCI期刊分区以论文收录年度的中科院学科小类分区为依据,下同)
4.近三年取得高质量成果和奖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指特等奖排名前四,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第一)。不具备此项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1部:
(2)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3)科技成果成功转化金额达2万元以上(第一完成人)。
5.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和综合排行榜》各专科前一百名的医院担任科室诊疗组长及以上职务。
6.学会任职:担任国家级某一领域分会常委或省级学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
待遇:
1.安家费不低于100万,科研启动基金不低于100万。硕导优先招录硕士研究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购买人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