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在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具备教学和科研发展潜质。
4.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5.专业要求:软件工程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
待遇情况:
1.采用“一人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学校根据人才需求状况、人才所属类别以及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情况,动态研究确定引进费。符合引进费发放条件者,其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人才服务协议中明确。
2.校内待遇原则上按照引进人才的职称对应确定,按照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