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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经验不限
博士
职位描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事业编制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岗位职责: 负责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引进类别: 1.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海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在学科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成果,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采取一事一议。    2.拔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 (1)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 (2)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工学类人员在业界公认的权威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顶级期刊或SCI一区期刊);理学、农学类人员在业界公认的权威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顶级期刊,或至少2篇为SCI一区期刊)。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前3)。 (4)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或表彰。 (5)作为发明人(排名第1)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专利通过许可或转让方式进行转化,单项转化金额100万元以上。 (6)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或实验(训)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7)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2项及以上。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度放宽。自然科学类人员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求是近五年取得。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相当科研业绩,可作为拔尖人才引进。以上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其本人为第二作者也视为符合条件。    3.业绩突出博士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位于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B类及以上高校等毕业博士研究生,应聘到学校相应学科,满足以下条件:  自然科学类,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1项; (3)主持到账经费8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工学类人员在业界公认的权威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一区和二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各1篇);理学、农学类人员在业界公认的权威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一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博士国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各层次人才待遇: 1.领军人才一事一议 2.拔尖人才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5万,科研启动费50万。年薪30万元/年起(基础年薪24万元,绩效年薪6万元) 3.紧缺学科博士/业绩突出博士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0万,工科科研启动费18万。年薪20万元/年起(基础年薪16万元,绩效年薪4万元) 4.博士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30万,科研启动费50万。工科科研启动费12万。按受聘岗位享受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 5.“瑶湖学者”支持计划: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符合《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条件,可申请“瑶湖学者支持计划”,“瑶湖学者”聘期内薪资待遇实行年薪制。 其他待遇: 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4.特别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 2.江西省设立省级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为新入职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在5年内给予每人20万元非竞争性、自由探索类科研经费支持。 3.引进人才基础服务期为6年。 4.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服务期内提供校内已装修(含配备一般生活设施)住房一套(120平米,无产权,免房租)。 5.“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拔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 6.引进人才可优先申请校内人才新房一套(95平米左右,三室二厅,可长期居住),获资格者人才基金可相应予以提前发放。 7.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的形式,分“基础资助经费”和“后续资助经费”两部分,各占50%,后续资助需满足相关考核要求。 8.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夫妻双方为博士,如均满足引进计划要求,按相应类别执行引进待遇;如一方不满足引进计划要求,经面试同意录用者,给予一次性发放人才基金10万元,其他待遇同等享受。 10.来校面试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来校工作时给予报销一趟来校面试交通费。    11.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工作地点
南昌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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