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4.年龄条件为45周岁及以下。
引进待遇:
学校综合考量引进博士研究生的知识、能力、业绩、潜力等要素,结合学科特点和需求,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议定待遇。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