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能够全职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自获得博士学位至申请之日一般不超过 3 年;
4.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临床医学领域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海南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站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
薪酬待遇:
1. 年薪标准:学校现分A、B类博士后,详情请咨询学院或学校。
2. 全职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聘期内支持,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海南省或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3. 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人才项目资助,包括研究项目(15万元/年,资助期不超过2年,须申报评审)、面上项目(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南海新星”项目(10万-30万,须申报评审)等,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可按学校或成果所属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6.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 考核优秀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导师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网络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