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护理学研究方向必须与康复相关,例如:老年康复,儿童康复,神经康复,疼痛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运动康复,职业康复,社区康复等。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5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岗位要求:
1.已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院所)教职或相当职位。
2.工作积极主动,热爱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能够胜任2门及以上康复治疗学专业主修课程的教学工作。
4.认可学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和办学理念,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具有国际认证WPT/WFOT认证资格者优先。
6.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康复治疗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专业方向。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