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2.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3.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4.年龄要求:杰出领军人才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招聘人员范围:
1. 已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科研水平人员;
2.非北京户籍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要求:
1.研究方向为数字消费、服务管理与数字营销,战略与创新管理,财务管控与智能决策,可持续会计与投资者保护,审计与资本市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字运营、运输与能源经济等相关领域;
2.学术造诣较高,在专业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其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在人才群体中获得过国家层面的肯定,并且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
3.主持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者优先;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优先;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长期教职(终身教职)的教授、副教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