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保障:
1.聘为教授职称、辽宁省事业编制;
2.提供博士生招生资格,保障充足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3.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货币化薪酬,另可叠加科研绩效奖励;
4.按照一人一策模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住房补贴(不含国家配套),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为子女安排入托、入学;
6.提供为期一年的过渡房或过渡房补贴等良好的生活支持条件;
7.本人及家属均可享受辽宁省三甲医院的优质体检和医疗诊疗服务;
8.在省内机场、火车站享受优先安检、优先登机(车)、贵宾候机(车)服务;
9.本人和同行人员可在沈阳故宫等165个省内A级旅游景区免票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