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青藏高原历史与文化、历史人类学、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社会经济、艺术文化等研究。
专业要求:
民族学(含藏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艺术学相关专业。
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
(3)热爱西藏、奉献西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调入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相关待遇由各站与人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