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5.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即毕业至今,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2025年北京市关于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6.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未就业留学回国人员;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其他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证书。能够按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