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岗位待遇:
1.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2.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3.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4.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5.年薪:25W以上。
6.安家费:30W以上。
7.科研启动基金:15W以上。
8.A类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B、C类高层次人才:配备研究助理2-3名,技术员(含秘书)2-3名,每年安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个;青年人才:获评省D类人才,由省里提供住房补贴(5000元/月);E类人才,由省里提供住房补贴(3000元/月)最长发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