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专业:
1.数字化社会与地方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类
2.中国共产党建军精神研究院(八一精神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国史、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军队政治工作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哲学类、中共党史党建学
3.教育学部
教育学
4.有机功能分子研究所、有机功能分子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化学
5.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1)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2)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物理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3)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气工程
6.药物分子设计与评价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1)化学、生物学、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2)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5.柔性电子创新研究院、柔性电子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物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薪酬与生活待遇:
1.基本待遇: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起步待遇35-45万,具体待遇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22年修订)》,业绩突出者,可进一步追加4-25万。
2.提供事业编制。
3.实行差异化的人才引进待遇:对于引进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校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模式和特殊政策措施协商引进待遇。
4.校聘教授、副教授:按照《校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可视业绩情况申请校聘教授、副教授岗位。
5.住房待遇:根据学校房源情况,提供1套校内公租房,享受三年免租政策,三年后按照公租房租住标准收取租金。
6.配偶及子女:按照《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试行)》,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分类安置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问题。
7.医疗保健:享受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待遇。
8.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