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特殊岗位(如放射诊疗人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健康标准;
3.年龄要求:硕士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招聘条件的台湾居民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