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向开展研究:
1.与清华大学纳米中心保持紧密合作,开展纳米流体、离子传输控制、二维材料器件、以及能源电池等方向研究。
2.与南方科技大学机器人研究院紧密合作开展,从事多激励驱动、智能感知及人工智能超材料等方向的研究,服务于深圳孔雀团队和广东省珠江团队项目,推进具身智能变胞机器人项目的顺利进行。
3.开展微纳米力学、二维材料力学、扫描探针显微镜等方向的研究。
4.开展多相流散热原理及高性能均热板和微流道散热技术研究。
岗位要求:
1.具有力学、物理、(电)化学、材料、微电子等相关专业背景均可。
2.具有实验、数值或理论背景均可,动手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工作勤奋、踏实,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薪酬福利:
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综合年薪33万元起(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50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
2.广东省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3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深圳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总额12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资助期为24个月。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2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2.5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100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不同时享受)。
6.博士后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8.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政府再按照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9.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该规定资助项目与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