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才待遇:
烟台市人才待遇政策详见人才烟台官网或“人才烟台”微信公众号。除烟台市政策外,医院对学科带头人的待遇实行一事一议,待遇优厚。医院提供博士研究生宿舍,对来院应聘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才按相关规定报销交通住宿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技术骨干等提供人才公寓或周转房居住,给予安置费,提供科研启动基金等。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关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