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能高质量履行岗位职。
(3)CET六级,具备一定的英语读写能力。
(4)有实验室经验,熟悉基本实验仪器操作。
(5)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写作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就读期间发表实验研究型核心期刊、SCI论文、或中医经典相理论、文献相关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者优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