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科学研究及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紧缺学科与专业教授(副教授)
1.曾于海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投身教学科研工作,获博士学位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40周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35周岁;
3.所从事学科专业应属于我校紧缺学科与专业。
引进待遇:
1.年薪: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教学科研绩效奖励
2.科研启动费:
(1)自然10万元
(2)社科5万元
3.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学龄前及小学教育阶段子女就读成都大学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