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承担智慧林业方向的科研与教学任务。
任职要求:
1.招聘专业名称:林学
2.研究方向:智慧林业
3.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至少发表SCI论文2篇。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人才层次及待遇:
1.教师岗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推动本学科快速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青年博士(后)。
(6)其他人才
对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
2.教辅岗位
从事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3.人才待遇
(1)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待遇,按照长聘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可享受年薪制,发放相应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
(2)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预聘或直聘到高级岗位,对其他博士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到相应岗位,薪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提供周转过渡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的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泰安市3000元/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3年。
(4)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