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不孕不育症的临床研究及基础转化研究。
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大的科研发展潜力,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业绩条件要求如下: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二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CD与CSSCI核心库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3.专业为中医妇科学。
岗位待遇:
1.实施年薪制,待遇优厚。博士后待遇为年薪 30 万元人民币(税前)。以上年薪包含国家和湖南省配套的博士后生活补贴、社保费用(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租房补助等。
2.鼓励在站博士后根据国家、省市等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各类科学基金。
3.在站期间较好地完成医院安排的各项任务,评价较好,取得的科研业绩达到出站条件,满足科室岗位要求,出站后可优先列入当年度医院高层次人才计划。
4.博士后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 IF>10.0 的 SCI、SSCI论文 1 篇或 IF>5.0 的 SCI、SSCI 期刊论文 2 篇者,同步纳入医院“杏林双百”人才计划。
5.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医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的站内任务后,超额部分可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核发科技绩效。